銀行經營信託業務,應指撥營運資金專款經營,其指撥營運資金數額之規定為何?(1)不得低於新臺幣五千萬元(2)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億元(3)不得低於新臺幣二億元(4)不得低於新臺幣四億元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50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題號:33
銀行經營信託業務,應指撥營運資金專款經營,其指撥營運資金數額之規定為何?
- (1) 不得低於新臺幣五千萬元
- (2) 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億元
- (3) 不得低於新臺幣二億元
- (4) 不得低於新臺幣四億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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