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目資訊
題號:19
甲以其子丙為受益人成立信託,信託期間十年,且於信託契約中未有其他特別或保留約定,五年後因丙積欠債務,甲欲提前終止本信託關係,應如何辦理?
- (1)須由甲與丙共同終止
- (2)甲單獨提出終止即可
- (3)須丙之債權人同意
- (4)須向法院聲請終止
題目難易程度
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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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項統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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