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信託業法規定,下列何者非信託業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?(1)辦理中長期放款(2)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(3)擔任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(4)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51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題號:26
依信託業法規定,下列何者非信託業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?
- (1) 辦理中長期放款
- (2) 擔任股票及債券發行簽證人
- (3) 擔任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
- (4) 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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