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參與分配之敘述,下列何者錯誤?(1)參與分配應以書狀聲明之(2)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參與分配,毋庸繳納執行費(3)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聲明參與分配時,應提出該執行名義之證明文件(4)對執行標的物有擔保物權之債權人,不問其債權已否屆清償期,應提出其權利證明文件,聲明參與分配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3 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:授信法規
題號:18
有關參與分配之敘述,下列何者錯誤?
- (1) 參與分配應以書狀聲明之
- (2) 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參與分配,毋庸繳納執行費
- (3) 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聲明參與分配時,應提出該執行名義之證明文件
- (4) 對執行標的物有擔保物權之債權人,不問其債權已否屆清償期,應提出其權利證明文件,聲明參與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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