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無法將混合商品中主契約與嵌入式衍生工具拆解,則混合商品之會計分類應採下列何種項目處理?(1)列為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(2)列為備供出售證券投資(3)列為持有供到期日投資(4)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5 期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衍生性金融商品概論與實務
本題科目:
衍生性金融商品概論與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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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號:57
企業無法將混合商品中主契約與嵌入式衍生工具拆解,則混合商品之會計分類應採下列何種項目處理?
- (1) 列為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
- (2) 列為備供出售證券投資
- (3) 列為持有供到期日投資
- (4) 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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