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託業以發行受益證券方式募集共同信託基金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(1)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應為無記名式(2)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不得背書轉讓(3)信託業得募集保本保息之共同信託基金(4)受益證券得由受益人背書轉讓後,並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通知信託業,始得對抗該信託業 - 證照小達人
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7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
本題科目: 信託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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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號:21

信託業以發行受益證券方式募集共同信託基金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
  • (1)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應為無記名式
  • (2)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不得背書轉讓
  • (3) 信託業得募集保本保息之共同信託基金
  • (4) 受益證券得由受益人背書轉讓後,並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通知信託業,始得對抗該信託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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