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,期貨信託事業未依規定交付公開說明書者,對於善意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,應負賠償責任,下列有關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敘述,何者正確?(1)自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半年內不行使而消滅(2)自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(3)自賠償原因發生之日起逾三年不行使而消滅(4)自賠償原因發生之日起逾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- 證照小達人
114 年第 1 次期貨商業務員測驗:期貨交易法規
題號:14
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,期貨信託事業未依規定交付公開說明書者,對於善意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,應負賠償責任,下列有關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敘述,何者正確?
- (1) 自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半年內不行使而消滅
- (2) 自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
- (3) 自賠償原因發生之日起逾三年不行使而消滅
- (4) 自賠償原因發生之日起逾五年不行使而消滅
題目難易程度
簡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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