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何者可為投信事業之發起人?(1)受破產之宣告,已復權者(2)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(3)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(4)選項 A、B、C 皆不可 - 證照小達人

109 年第 2 次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:投信投顧相關法規(含自律規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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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號:36

下列何者可為投信事業之發起人?

  • (1) 受破產之宣告,已復權者
  • (2) 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
  • (3) 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
  • (4) 選項 A、B、C 皆不可
題目難易程度

非常困難

正確率: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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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項統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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