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民事訴訟法規定,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之當事人,自陳明合意停止時起,如於幾個月不續行訴訟者,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?(1)六個月內(2)八個月內(3)四個月內(4)二個月內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1 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:授信法規
題號:18
依民事訴訟法規定,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之當事人,自陳明合意停止時起,如於幾個月不續行訴訟者,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?
- (1) 六個月內
- (2) 八個月內
- (3) 四個月內
- (4) 二個月內
題目難易程度
簡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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