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法院選任之信託監察人如有正當理由,應經下列何種程序始得辭任?(1)經受益人同意(2)經委託人及受益人同意(3)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(4)經法院之許可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6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題號:15
由法院選任之信託監察人如有正當理由,應經下列何種程序始得辭任?
- (1) 經受益人同意
- (2) 經委託人及受益人同意
- (3)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
- (4) 經法院之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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