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託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,因相關法令修正致投資標的不符規定時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(1)一律強制贖回(2)於契約期滿前得按原訂契約金額繼續持有(3)以定期定額投資者,得按原契約金額繼續投資至全數贖回為止(4)以定期不定額投資者,得按原契約金額繼續投資至全數贖回為止,但投資人不得增加基準扣款金額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60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實務
題號:7
委託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外有價證券,因相關法令修正致投資標的不符規定時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
- (1) 一律強制贖回
- (2) 於契約期滿前得按原訂契約金額繼續持有
- (3) 以定期定額投資者,得按原契約金額繼續投資至全數贖回為止
- (4) 以定期不定額投資者,得按原契約金額繼續投資至全數贖回為止,但投資人不得增加基準扣款金額
題目難易程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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