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」第 11 條規定,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,其運用範圍為外國有價證券者,以下列那些為限? A 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、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、公司債 B 境外基金 C 對沖基金 D 避險基金(1)CD(2)AC(3)AD(4)AB - 證照小達人
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(題號 1-5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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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號:35
「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」第 11 條規定,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,其運用範圍為外國有價證券者,以下列那些為限? A 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、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、公司債 B 境外基金 C 對沖基金 D 避險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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