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信託業有下列何種關係之企業為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?(1)兼營信託業之銀行分行襄理與他人合夥之事業(2)兼營信託業之銀行轉投資之企業,持股超過該企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者(3)持有兼營信託業之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之股東(4)兼營信託業銀行之總行經理因個人投資關係擔任董事之企業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8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題號:28
與信託業有下列何種關係之企業為信託業之利害關係人?
- (1) 兼營信託業之銀行分行襄理與他人合夥之事業
- (2) 兼營信託業之銀行轉投資之企業,持股超過該企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者
- (3) 持有兼營信託業之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之股東
- (4) 兼營信託業銀行之總行經理因個人投資關係擔任董事之企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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