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目資訊
題號:115
某甲購買傷害險時任職於國中教師,兩年後轉任救生員一職,未告知保險公司,後來發生意外事故致死,則保險公司在傷害險部分
- (1)按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比例理賠
- (2)依原投保金額理賠
- (3)補足保費差額後理賠原保險金額
- (4)不予理賠
題目難易程度
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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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項統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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