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先生因鑒於海洛因之製造買賣藏有暴利,因此出資五千萬交付海先生與其簽訂信託契約,由海先生依契約訂定之方式經營海洛因之製造買賣,收益歸安先生,並約明高額之信託報酬與海先生,該信託契約之法律效力為何?(1)有效(2)效力未定(3)得撤銷(4)無效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8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題號:36
安先生因鑒於海洛因之製造買賣藏有暴利,因此出資五千萬交付海先生與其簽訂信託契約,由海先生依契約訂定之方式經營海洛因之製造買賣,收益歸安先生,並約明高額之信託報酬與海先生,該信託契約之法律效力為何?
- (1) 有效
- (2) 效力未定
- (3) 得撤銷
- (4) 無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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