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託業法對信託業自有財產之運用範圍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(1)限信託業法第四十條有關信託業自有財產之運用範圍,惟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除外(2)信託業自有財產購買自用不動產之總額,不得超過該信託業之法定資本(3)信託業自有財產之運用範圍應於營業執照上載明之(4)信託業之自有財產不得投資上市及上櫃股票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8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題號:44
信託業法對信託業自有財產之運用範圍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- (1) 限信託業法第四十條有關信託業自有財產之運用範圍,惟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除外
- (2) 信託業自有財產購買自用不動產之總額,不得超過該信託業之法定資本
- (3) 信託業自有財產之運用範圍應於營業執照上載明之
- (4) 信託業之自有財產不得投資上市及上櫃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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