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甲將公司債交付信託,已依規定辦理信託公示,但未通知該公司債發行公司,則該信託行為之效力為何?(1)無效(2)有效,但不能對抗第三人(3)無效,但能對抗第三人(4)有效,但不能對抗該發行公司 - 證照小達人
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51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
本題科目: 信託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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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號:1

某甲將公司債交付信託,已依規定辦理信託公示,但未通知該公司債發行公司,則該信託行為之效力為何?

  • (1) 無效
  • (2) 有效,但不能對抗第三人
  • (3) 無效,但能對抗第三人
  • (4) 有效,但不能對抗該發行公司
題目難易程度

簡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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