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託業辦理信託業法第十六條各款所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時,應依下列何項規定辦理?(1)應送請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核定(2)不須檢附營業計畫書(3)不須檢附信託契約範本(4)應依信託業法第十八條,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60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法規
題號:37
信託業辦理信託業法第十六條各款所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時,應依下列何項規定辦理?
- (1) 應送請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核定
- (2) 不須檢附營業計畫書
- (3) 不須檢附信託契約範本
- (4) 應依信託業法第十八條,報請主管機關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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