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票據債權消滅時效期間之敘述,下列何者與票據法之規定不符?(1)匯票執票人對承兌人,自到期日起算三年(2)本票執票人對發票人,自到期日起算,見票即付之本票,自提示日起算三年(3)支票執票人對發票人,自發票日起算一年(4)匯票背書人對前手,自為清償之日或被訴之日起算六個月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7 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:授信實務
題號:79
有關票據債權消滅時效期間之敘述,下列何者與票據法之規定不符?
- (1) 匯票執票人對承兌人,自到期日起算三年
- (2) 本票執票人對發票人,自到期日起算,見票即付之本票,自提示日起算三年
- (3) 支票執票人對發票人,自發票日起算一年
- (4) 匯票背書人對前手,自為清償之日或被訴之日起算六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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