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對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審查方式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(1)應逐案加以審查(2)信託財產交付金額為新臺幣 4,000 萬元,抽查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(3)因信託業不具運用決定權故無須審查與報告(4)由專責部門就信託財產彙總運用概況提出報告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8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實務
題號:26
有關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對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審查方式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- (1) 應逐案加以審查
- (2) 信託財產交付金額為新臺幣 4,000 萬元,抽查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
- (3) 因信託業不具運用決定權故無須審查與報告
- (4) 由專責部門就信託財產彙總運用概況提出報告
題目難易程度
簡單
顯示會員答題的正確率。
選項統計
顯示題目被選擇的選項統計,透過互動圖表深入了解各選項的選擇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