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缺票據法所規定「票據上應記載之事項」時,除票據法另有規定外,其效力如何?(1)由法院判決,以定其效力(2)由行為人以其他證據證明其內容(3)其票據無效(4)由商會仲裁其效力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2 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:授信法規
題號:13
欠缺票據法所規定「票據上應記載之事項」時,除票據法另有規定外,其效力如何?
- (1) 由法院判決,以定其效力
- (2) 由行為人以其他證據證明其內容
- (3) 其票據無效
- (4) 由商會仲裁其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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