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名支票發票人為保留對受款人之抗辯權,可以在支票上為何種記載?(1)記載禁止背書轉讓(2)記載平行線(3)記載保付(4)記載保留抗辯權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3 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:授信法規
題號:16
記名支票發票人為保留對受款人之抗辯權,可以在支票上為何種記載?
- (1) 記載禁止背書轉讓
- (2) 記載平行線
- (3) 記載保付
- (4) 記載保留抗辯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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