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公司法規定,公司設立登記後,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,其效力如何?(1)該變更事項不生法律上效力(2)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善意第三人,仍可對抗惡意第三人(3)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(4)該變更事項不生公司法上效力,但具有民法之效力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1 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:授信法規
題號:12
依公司法規定,公司設立登記後,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,其效力如何?
- (1) 該變更事項不生法律上效力
- (2) 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善意第三人,仍可對抗惡意第三人
- (3) 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
- (4) 該變更事項不生公司法上效力,但具有民法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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