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,除投資於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外,不得超過其募集發行額度之比率及金額各為若干?(1)百分之六十及新臺幣六億元(2)百分之五十及新臺幣五億元(3)百分之四十及新臺幣六億元(4)百分之三十及新臺幣五億元 - 證照小達人
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50 期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:信託實務
題號:40
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,除投資於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外,不得超過其募集發行額度之比率及金額各為若干?
- (1) 百分之六十及新臺幣六億元
- (2) 百分之五十及新臺幣五億元
- (3) 百分之四十及新臺幣六億元
- (4) 百分之三十及新臺幣五億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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