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目資訊
題號:26
下列何者非信託業法所定信託業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?
- (1)設置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
- (2)擔任有價證券發行簽證人
- (3)擔任破產管理人及公司重整監督人
- (4)提供投資財務管理及不動產開發顧問服務
題目難易程度
困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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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項統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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