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」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,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,其運用範圍以下列哪些為限: A、台灣存託憑證 B、證券相關商品 C、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 D、衍生性金融商品(1)BCD(2)ABD(3)ACD(4)ABC - 證照小達人

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(題號 51-10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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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號:45

「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」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,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,其運用範圍以下列哪些為限: A、台灣存託憑證 B、證券相關商品 C、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 D、衍生性金融商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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